产品名称: |
吡虫啉 |
产品编码: |
086130124000010065081 |
产品分类: |
农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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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登记证号: |
PD20093365 |
产品标准号: |
Q/SNHG032-2010 |
生产许可证号/批准文号: |
XK13-003-01180 |
最小包装净含量: |
5克 |
包装规格: |
(5克X 100包)X 10袋 |
注册商标: |
枭首 |
生产企业: |
河北三农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|
产地: |
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窦妪工业区 |
毒性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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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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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成分及含量: |
有效成分 |
含量 |
使用范围及施用方法: |
登记作物名称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 |
施用方法 |
安全间隔期: |
2年 |
注意事项: |
1. 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甘蓝和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 2. 本品对蜜蜂、 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废弃农药包装物不要乱扔,以免污染环境。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。 3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物质混合使用。 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7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贮藏条件: |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中毒与急救: |
对眼有轻微的刺激作用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